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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旅游质监警示公告2005年第1号(2005年07月30日)


    随着暑期旅游高峰的来临,我市旅游业出现了欣欣向荣的局面。在此期间,绝大多数游客都能在此领略到日照这座海滨城市独有的魅力,享受到旅游经营者优质细微的服务,乘兴而来,尽兴而归。但少数游客遇到了一些问题。有的宾馆、旅游住宿单位的安全防盗意识不强,安保设施不完备,致使财物被盗;个别旅游饭店(餐馆)的餐饮卫生状况不佳,有的游客用餐后出现腹泻情况。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根据最近接到的游客投诉,对相关事宜予以警示:
    1、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停车场等应建立旅游安全责任制度,完备安全、防盗设施,加强保安措施。
    2、旅游饭店、旅游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遵守饭馆(餐厅)卫生标准,加强食品卫生;禁止旅行社带团进入无营业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小餐馆、饭店就餐,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3、旅游景区(点)应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教育,树立服务至上的观念,能够妥善处理各种非常规的问题。
    4、旅游经营者之间进行业务往来时,为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应订立相关合同。合同一旦订立,应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否则,违约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严格禁止旅行社私设门市部,严格禁止无营业执照和合法资格的单位和个人经营旅游业务,如有发现,将严格按照旅游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此外,市旅游局提醒各旅游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营,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当有问题发生时,应本着最大的诚意,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妥善处理,维护好我市的旅游形象。


作者:日照市旅游局 来源: 日照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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