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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绿茶受捧 企业自封“特级”受处罚(2006年05月08日)
关于我国的绿茶,国家标准中并没有规定特级标准,然而,在市场上,质监人员却发现标注着“特级”的日照绿茶。这种特级绿茶是典型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记者今天从省质监局了解到,经过追查,三家绿茶生产企业因虚假标注标签受到处罚。 记者今天从省质监局了解到,省茶检站和质监部门执法人员注意到,市场上有的日照绿茶标注“产品标准”为GB 14456-1993《绿茶》,质量等级为“特级”。而实际上,在GB 14456-1993中,却根本找不到对特级绿茶指标的规定。 质监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不同厂家的虚假“特级”绿茶背后原因各不相同。第一家单位拟定了“绿茶”的企业标准,却未按规定到质监部门进行备案,是按自己的随意性标准定“特级”;第二家单位早在一年半以前就因虚假标识被处罚过;第三家单位负责人的回答更可笑:“我看别人都标‘特级’,我也跟着来。” 事实上,我省地方标准《日照绿茶》中,明确规定了“特级”日照绿茶的标准:鲜叶以一芽一叶初展为主,色泽翠绿,香气鲜嫩,滋味鲜醇爽口等等。生产经营单位如果感觉自己的绿茶与这一标准不一致,也可以制定自己的企业标准,对茶叶各项指标予以界定,但必须经过质监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备案后,企业标准才合法有效。 质监部门依法对这三家企业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停止销售、纠正虚假标识。
作者:李绍庆 来源: 舜网-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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