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旅游 | 房产 | 资讯 | 体育 | 企业 | 图片 | 视频 | 政府 | 政协 | 网上日照 | 渔家乐 | 酒店预订
|港城快讯|
公告 关于切实加强旅行社租使用车(船)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05月27日)
各旅行社: 旅游旺季即将到来,旅行社旅游团队用车、用船数量明显增多,为切实加强旅行社旅游团队租使用、船安全管理,根据省旅游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旅行社业实际,现就旅行社租用车、船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旅行社旅游团队在租(使)用车辆时,必须选择 性能良好、证件齐全且符合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游汽车服务质量》行业标准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担任游客的运送工作,并严格按照安全要求配备驾驶员,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的驾驶员,坚决杜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行车规定挂靠车等“黑车”。 二、旅行社旅游团队在租(使)用游船时,必须符合船舶建造规范的要求,并经交通部门批准运营的旅游船,严禁租(使)用不符合旅游船管理规定的渔业用船及其他“黑船”运送游客,确保游客安全。 三、旅行社旅游团队租(使)用车辆和游船时,必须与车船公司签订有关合同,明确旅行社与旅游汽车公司、游船公司间的义务与责任,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租(使)用车辆和游船工作。 四、加强对导游等人员的安全培训管理工作。要求导游人员在运送游客中,必须及时提醒车辆或游船驾驶员自觉遵守行车、行船安全管理规定,并根据车型不得超过规定的安全行使速度,严防疲劳驾驶、超载驾驶、违章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游客交通安全。 五、各旅行社要切实加强领导,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旅游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切实把旅游交通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附件:旅游用车合同样本,可参照使用。 二00六年五月十日 附件: 旅游用车合同 甲 方: (旅游汽车公司或单位) 单位地址: 电 话: 乙 方: (组团旅行社) 单位地址: 电 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旅游团队用车的有关事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旅游团队用车计划 1、甲方按照乙方旅游团队用车的计划,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提供_____(座)车型______辆,派出司机___人,承担旅游交通客运服务; 2、承运旅游团队的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程共计__________公里; 3、旅游团队用车始发时间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结束时间为:______年___月___日安全运送的行程,共计___天___夜; 4、乙方代理旅游者,所组团队编号:______,旅游者或单位:______________游客____人,乙方工作人员___人,地接人员___人,及随身行李物品; 第二条:旅游汽车服务 1、甲方按照国家旅游局发布实施的《旅游汽车服务质量》及其他行业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2、甲方须保证车况良好,车辆设备及服务设施齐全,附有安全配套设备设施(如灭火及急救设备等),车内整洁、美观; 3、驾驶员仪表大方、举止文明、尽职尽责、敬业勤业; 4、驾驶员要按照约定时间、地点,提前到达游客用车地点, 打开空调,调整好车内温度,等候游客; 5、驾驶员在执行任务中,应于陪同、导游密切协作,互通情况,共同做好服务工作。 第三条:旅游车辆及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合格有效 1、持有车辆年度检验合格证; 2、持有安全检验卡; 3、持有车辆运营证; 4、持有有效的合格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驾车辆匹配; 乙方在订车时有权对上述证照进行查检,甲方应如实提供,证照齐全方可出车。 5、持有交通部门审核的驾驶员上岗证。 第四条:计费方法 1、游团队运价标准根据不同车型,实行“包车价”计价,价格按每 天______ 元,总价为________元。车辆燃油费、过路桥费、停车费由____方承担,驾驶员的食宿费由____方承担; 2、旅游旺季运价上浮在合理的幅度和时间内,由双方提前协商确定。 第五条:付款方式 1、现付一团一结。总额共计 元人民币; 2、月结一月一清。即甲方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结算单交乙方财务,乙方于收单后的当月付清上月的车费; 3、根据双方计调确认的计划单及行程结束后陪同签字认可的行程单进行结算; 4、按约定时间乙方向甲方付清运费,乙方逾期结算或付不清的,每超一日甲方按总费用的5%收取滞纳金。长期不结算的甲方按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第六条:安全行车及救助 1、坚持安全操作、安全行驶,合理掌握车速,确保行车安全和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2、按照安全要求配备驾驶员,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的驾驶员; 3、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驾驶员在违背安全规定(省交通厅要求夜间10:00之后早5:00之前不准发车运营,夜间12点之前必须停止运营)的情况下行车; 4、对于突患急病、遇险受伤的游客,应当尽力救助; 5、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按交通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及时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 6、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伤亡的,由甲方负责垫付医药费、施救费及伤亡者家属的交通、食宿等必须费用; 7、因交通事故或其它原因,导致甲方的车辆中途不能继续完成行程,甲方应负责及时调派其它同型或更高等级车辆完成行程,并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的原因取消乙方团队用车计划,在旅游行程开始前____日通知到乙方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运价费用20%的违约金; 2、在旅游行程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运价费用100%的违约金; 3、由于甲方原因迟延运送游客、延误旅游行程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损失; 4、合同签订后,由于乙方的原因临时取消团队用车计划,在旅游行程开始前____日通知到甲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运价费用20%的违约金; 5、在旅游行程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运价费用100%的违约金; 6、中途行程变更,甲方应服从乙方行程的变更,费用相应增减。 7、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迟延运输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在执行承运合同中,发生途中甩客或弃置游客的,应承担甩客或弃置游客后由乙方支付的必要的处置费用及由此而产生的赔偿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回未完成的运程费用,并支付运价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迟延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条:甲、乙双方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甲方以盖公章、负责人签名为准,乙方应当由车辆所属单位盖章或车主签字或委托的与车辆有利害关系的人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承运任务完成到达约定地点乘客离开交通工具为结束。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 讯 地 址: 通 讯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作者:日照市旅游局 来源: 日照市旅游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