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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公告 开展评选“日照市十强旅行社”活动工作方案(2006年09月29日)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推动全市旅行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从2006年度起,市旅游局将在全市旅行社行业中开展评选十强旅行社活动。对年度综合考评优良,且业绩突出的单位授予“日照市十强旅行社”荣誉称号。通过考评选拔一批服务质量好、经营管理优、经济效益佳的旅行社,以此提升我市旅行社的综合经营管理能力,树立日照旅游行业的新形象。
一、范围
全市国际旅行社、国内旅行社。
二、条件
(一)通过2006年旅行社业务年检。
(二)自觉遵守国家和行业法规,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重大投诉.
(四)积极参加市旅游局组织的会议和对外宣传促销活动。
(五)企业盈利,自觉缴纳税金。
(六)旅行社在行业中有良好的声誉,获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称号。
三、标准和办法
(一)标准
1、经营指标:以2006年旅行社业务年检报告书上的数据为准。以营业收入、组团人数、接团人数、旅游利润、实缴税金五项指标进行排序。将以上五项指标位次之和由小到大选取前10名旅行社。当旅行社位次相同时,以旅游收入名次的先后为准。
2、考核项目:⑴业务档案齐全计10分。⑵参加市旅游局组织的各种会议一次计10分。⑶参加市旅游局组织的对外宣传促销活动一次计10分。⑷年度获市级荣誉称号一项计5分、省级以上荣誉称号一项计10分。⑸年度获市级优秀导游员一人一次计5分、省级优秀导游员一人一次计10分。将以上五项得分之和排序,由小到大选取前10名,当旅行社名次相同时,以获级别最高荣誉加分。
将以上经营指标和考核项目位次之和,由小到大选出前10名旅行社。将其确定为“日照市十强旅行社”。
(二)办法:采取评委打分。社会公示的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2007年3月结合2006年年检结果,评出“日照市十强旅行社”,经公示无异议后,召开表彰大会,在主流媒体公布评选结果。
五、组织领导
    为了强化活动的组织工作,体现活动的公平、公正性,市旅游局成立了评选“日照市十强旅行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科。
    “日照市十强旅行社”称号有效期一年。市旅游局实行动态的监督管理,在期限内发生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或有重大投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予以公示。


作者:日照市旅游局 来源: 日照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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