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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扎实开展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2006年11月15日)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 扎实开展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 根据部署,我省确定11月份在全省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11月13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送温暖、献爱心”主题,扎实开展好社会捐助活动,为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特困户提供物资援助。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将胡锦涛总书记于2005年12月倡导的共产党员“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与“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结合起来,紧紧围绕“送温暖、献爱心”主题,充分发挥各级党政军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特困户提供物资援助。 《通知》要求,捐助活动采取集体和个人捐助相结合的办法,以捐款为主,也可以捐赠御寒棉衣被,包括棉被、大衣、羽绒服、毛衣、毛裤、绒衣、绒裤、棉衣裤等。捐赠的衣被要干净整洁,八成新以上,提倡捐新品。不捐内衣、单衣和破旧衣被。捐助活动要坚持量力而行、自愿无偿的原则,禁止强行或变相摊派。捐助主体为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部队等单位及职工,社会各界群众。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这次“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捐助活动顺利进行。
作者:梅秀丽 来源: 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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