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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市2017年度第一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公示(2017年03月04日)
根据《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意见》(日人社发〔2016〕14号)有关规定,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2017年度第一批新增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自3月2日至3月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或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稽查科反映,监督电话:(0633)8866077;(0633)8866195。
作者: 来源: 日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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