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更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日照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利用电子警察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并曝光。
文明交通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也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最直接的外在表现。日照交警部门自4月1日起在市区集中组织开展“礼让斑马线·共创文明城”行动,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否则,驾驶人将被记3分,罚款50元。
小编查阅发现,青岛、临沂、上海、绍兴、南通、杭州、扬州、温州等全国多个地市都已启动电子抓拍“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
下一步,日照也将进行抓拍处罚不礼让斑马线行为,具体实施时间待定。
1、机动车要主动让行。






六张图片中的行人都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行走的,相邻车道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符合法律规定。就是说如果在机动车行驶的方向前,行人已经进入人行横道准备通过的,相邻车道的机动车要停车礼让,机动车驾驶员可以用闪灯或招手提醒行人先走,行人已通过人行横道的机动车可以通行。
2、行人要及时通过。
行人从人行横道横过道路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当及时通过。行人未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只要减速通过是不会被处罚的;另外行人在人行横道玩手机、打电话等不走,机动车停车等待后继续通行的不予处罚。
3、非机车过人行横道要下车推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此时视为行人,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对于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的,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注意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