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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深入开展文明创建“五大行动”(附实施方案)(2017年05月23日)
5月18日,记者从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全委(扩大)会议暨创城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我市将深入实施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移风易俗文明社会风尚“五大行动”,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创城工作再上新台阶。 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从规范礼让行人等基础文明行为做起,从治理车窗抛物等不文明现象入手,培养人们的文明意识、文明行为和文明习惯。公安交警部门、新闻媒体、志愿组织将通过严管重罚、媒体曝光、志愿劝导等方式,集中整治各种不文明行为。 持续深化文明旅游行动。继续开展“文明旅游,文明待客”主题活动和美德游客、文明使者评选,做好文明告知等工作,把文明旅游的要求落实到每位游客身上。同时,以旅游市场秩序集中整治为抓手,坚决打击举牌揽客等现象,维护日照的良好形象。 扎实推进文明上网行动。坚持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大力实施网德工程,深入开展争做日照好网民活动,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强化网络运营主体的社会责任。积极运用新媒体传播文明理念,开展网络公益活动。 广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加强餐桌文明、礼仪知识宣传,广泛设置“不剩菜、不剩饭”等宣传标语,力戒奢侈浪费。组织开展文明餐桌公开承诺活动,带动市民自觉践行文明用餐行动,倡导理性消费。 深化提升移风易俗行动。加强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水平,研究制定制度章程,推动移风易俗“软任务”变成“硬约束”。大力倡导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从简化程序、压缩时间等方面细化流程、标准等,为办理婚丧嫁娶等提供参照、参考依据。(记者 侯庆萍)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创城交通秩序治理百日决战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决战誓师大会和全市公安机关“三创三推”大会战部署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以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打赢创城攻坚战,支队决定从现在起,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创城交通秩序治理百日决战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决战誓师大会精神和全市公安机关“三创三推”大会战部署推进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以归零心态,决战状态,树立必胜信念,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健全完善目标、问题、执行、考核体系,全面提升创建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全员化水平,确保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文明交通劝导行动常态实施,交通宣传氛围浓厚,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升; (二)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现象明显减少,路口、路段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机动车违停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静态交通秩序明显规范; (四)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良好,学生有序规范通行,无学生闯红灯等违法现象; (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科学、完好、规范。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支队成立以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李海防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大队、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城交通秩序治理百日决战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支队交通管理科(党委成员包保具体分工见附件1)。各大队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落实工作责任。 市区各大队负责本辖区交通秩序治理百日决战工作,支队机关各科室、高速公路支队、莒县大队、五莲大队,按照支队要求,抽调警力支援集中整治工作。 三、 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 1各大队提报的创城路口; 2.市区主次干道; 3.学校周边道路; 4.其它交通秩序乱点、堵点。 (二)重点违法行为 1.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闯红灯,行人翻越护栏、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机动车随意加塞等“六大交通陋习”。 2.非机动车逆行、越线停车。 3.机动车驾驶人车窗抛物。 4.酒后驾驶,三轮车、四轮代步车违法上路行驶等。 四、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市区交通安全设施问题和隐患,及时落实、督促整改。5月10日前,市区各大队要对辖区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标志标线、信号灯、行人过街设施、隔离护栏、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等是否清晰、齐全。对缺失或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要列出明细,属于交警部门负责的,立即整改;属于其他部门负责的,书面通知有关部门督促进行整改。属于市级部门落实的,提报支队督促有关单位整改。此项工作由支队交通管理科牵头,直属、东港、岚山、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港大队落实。 (二)建立乱点、堵点清单,科学组织交通流。各大队要组织对市区交通秩序堵点、乱点进行全面摸排,制定科学改善方案,乱点、堵点清单及工作方案,5月20日前,报支队交通管理科。强化市区100个交通信号灯联网智能配时,推行社会化专业服务,进一步提升市区交通秩序管理水平。此项工作由支队交通管理科、科技科牵头,直属、东港、岚山、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港大队落实。 (三)完善管理措施,全面加大违法停车治理力度。各大队要详细摸排,在道路违停突出的路口、路段,增设禁停标志(参考式样附后)、增划禁停标线(市住建局负责的道路,支队已统一协调),增设电子抓拍设备。在施划黄色禁停标线路段违法停车的,按照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代码:13450),罚款200元,扣3分;在设置禁停标志路段违法停车的,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代码:13440),罚款200元,扣3分。以上违法停车在拍照固定证据时,照片要反映出违法停车所违反的黄色禁停标线或在路段设置的禁停标志,确保处罚证据充足。对违停车辆影响通行和安全的,要一律予以拖曳。此项工作由支队交通管理科指导、考核,直属、东港、岚山、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港大队落实。 (四)开展机动车礼让行人整治行动,提升市民文明礼让意识。要按照支队下发的《开展“礼让斑马线·共创文明城”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在创城的重点路口、路段,增设视频监控,5月11日起开始抓拍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同时,组建执法小分队,围绕创城提报的路口、路段,采取便衣取证、着装民警跟进的查处方式,加大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查处、曝光力度,7月份前取得明显效果。此项工作由支队交通管理科指导、考核,直属、东港、岚山、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港大队落实。 (五)强化路段、路口巡逻管控,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调整、规范市区主要路口视频监控,达到测评考核标准。加大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越线停车,行人闯红灯,行人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监控区域交通秩序规范有序。根据实际情况,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轻微违法的处罚有三种选择:一是现场缴纳罚款;二是接受教育半小时;三是协助民警执勤半小时。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一种执行,民警要留存处罚或教育记录,作为完成任务的依据。此项工作由支队交通管理科指导、考核,直属、东港、岚山、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港大队落实。 (六)加大中小学校周边管理力度,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一是各大队要对辖区学校门前学生集中通行道路上的限速标志、其他安全通行警示标志进行排查,对没有上述标志或标志不完善的,要列出明细送达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落实整改。二是继续在交通流量大的中小学、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设立护学岗,保护和引导学生、儿童通行人行横道,依法查处机动车超速、违法停放、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影响师生出行安全的非法校车、三轮车、四轮代步车、“黑出租”,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三是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对学生、儿童的安全出行教育,督促加强对校车及驾驶人的管理。四是校园周边积极完善禁止停车标志、限时停车标志、电子监控,推进限时停车,依法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提高临时停车泊位使用效率。五是积极协调,争取学校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在高峰期无偿提供院内停车位,供接送学生车辆临时使用。六是积极与教育、交通部门对接,校内设立公交车、校车始发点和终点,集中接送学生,减少学生与社会车辆的冲突。七是合理调整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对校园周边人流大且集中的路口,具备条件的,实行机动车和行人分别放行。此项工作由支队交通管理科指导,直属、东港、岚山、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港大队落实。 (七)组织志愿者上路,协助维护交通秩序。4月27日起,在各主要路口,组织志愿者、驾校学员和记满12分培训学员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劝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对志愿者、驾校学员、记满12分培训学员的培训、指导和考核。此项工作由支队宣教科、市车管所、培训大队及直属、东港、岚山、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港大队落实。 (八)广泛深入宣传,营造创城交通秩序治理浓厚氛围。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主渠道作用,组织开展文明出行知识宣传。通过交通违法曝光台,大密度曝光行人闯红灯、随意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越线停车,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群众做文明市民,自觉抵制交通违法。适时组织开展文明出行大型公益宣传活动。要深入重点单位、重点群体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此项工作由支队宣教科、直属、东港、岚山、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港大队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严管重罚。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路面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做到上路即执法、执法必管事。在执法过程中,执勤民警要全程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保持警容严整,严禁扎堆、交头接耳,影响执勤形象。要坚持严格执法、严格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记分的记分,该拘留的拘留,绝不允许以情代法、私自放行、通风报信、说情干扰执法等。 (二)量化任务,明确责任。支队在考核正常秩序管理工作的同时,重点量化大队查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工作任务(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越线停车,行人闯红灯),以及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机动车乱停乱放工作任务(量化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大队量化到中队、到个人。支队实行每周一通报,大队每天一通报。针对部分违法难以收缴罚款的实际,要督促民警建好台帐,并利用执法记录仪作好记录,以便查证。实行民警个人申报查处工作量,大队全面核查,支队抽查制度。在量化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强化市区交通秩序网格化管理,要逐一明确考察路口、路段管理责任人,结合实际,实行路长制,明确管理责任。各大队路口、路段责任人明细于5月5日前报支队百日决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督察,严肃问责。支队领导要按照分工,带领分管科室人员深入路面一线对百日决战行动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支队纪委要强化督察问责,从政工科、交通管理科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成立督察专班,强化督导。督察专班每天高峰都要上路督导,发现的轻微问题,可以当面责令民警改正。对问题较多或情节较严重的,一律下达督察整改建议书。督察专班不认真督察、未及时下达督察整改建议书,也要倒查责任。 百日决战期间,正式民警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责任区内交通违法多发、频发、反复发,一个月内被支队督察组发现1次的,当事人向大队作出书面检讨,报支队备案;被发现2次的,在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进行通报;被发现3次的,民警一律调离,视情对当事人、中队负责人和大队负责人作进一步处理。单位和民警无合理原因,未能完成勤务量化任务的,当年度一律不得评先树优。发现以情代法、私自违反规定放行、为违法当事人通风报信的,按规定倒查,对当事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加强控制,及时上报。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保质准确上报材料信息,重要情况,及时上报。联系人:王婷,联系电话:7997887。 日照市旅游行业创城及文明旅游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创城及文明旅游工作常态化,提升游客文明旅游素质,营造健康、文明、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结合我市旅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旅游富市”战略布局,进一步巩固创城成果,提升游客的文明旅游素质,提高旅游从业者的道德水准和守法意识,提供服务优质、和谐有序、舒心愉快的旅游市场环境,充分展示旅游行业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工作任务 (一)文明城市创建统筹工作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明确自身创建任务,明确责任人员、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办公室及时分解、包联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建工作有长效机制,工作成效显著。 2、根据分工,参加市创城办组织的会议、调度、活动。 3、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落实市创城办督查督办事项(含新闻媒体督导)。 4、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对标创建,建立健全常态化创建工作机制,全面完成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部署的各项创建任务。 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 有关要求:根据科室分工,办公室及时分解创建工作任务,各责任科室负责相关工作。 (二)星级饭店创建工作 1、前厅等重点部位保持创城氛围,用LED电子屏等继续宣传创城口号、核心价值观、文明旅游提示语等。《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文明服务承诺》和“遵德守礼”提示牌保存完好。 2、学雷锋志愿服务岗场所、标志明显,迎宾员服务热情,佩戴学雷锋志愿服务绶带或标志牌。《游客投诉记录》、《旅游行业志愿者服务活动记录》图文齐全,保管完好。 3、大堂、餐厅内,排队文明有序,无拥挤现象,无用餐浪费现象。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符合相关要求,有“节俭养德”宣传画,每个餐桌要有“不剩饭、不剩菜”的温馨提示。 4、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绿化、卫生和秩序)。有便民服务设施,有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通行和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卫生间、轮椅等)。健全视频监控探头标识,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客房干净、无异味。 责任科室:监督管理科牵头,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配合 有关要求:监督管理科负责印制、发放张贴画,负责抽查各区县星级饭店创城落实情况;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按要求落实辖区内星级饭店创城工作。 (三)旅行社创建工作 1、环境整洁有序,营业场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保持创城氛围,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显示创城标语口号、核心价值观、文明旅游提示语等。《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完好,不缺失。 2、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绿化、卫生和秩序)。日常接待工作人员热情服务,并佩戴学雷锋志愿服务绶带或标志牌。 3、《游客投诉记录》《旅游行业志愿者服务活动记录》《“三行教育”记录》(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四项记录要坚持经常,妥善保管。 4、加强管理,健全组接团、旅游合同、客户往来协议、导游(领队)信息档案等。完善对分支机构管理,严格要求,保持创城和文明旅游工作常态化。 责任科室:监督管理科牵头,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配合 有关要求:监督管理科负责印制、发放张贴画,负责抽查各区县旅行社创城落实情况;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按要求落实辖区内旅行社创城工作。 (四)A级景区创建工作 1、保持创城氛围,继续发布创城、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展示文明旅游提示语等。“遵德守礼”提示牌完好、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并将文明旅游纳入A级景区管理工作内容。设置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要保持整洁完好。 2、学雷锋志愿服务岗设施齐备,在岗人员佩戴学雷锋志愿服务绶带或标志牌。《游客投诉记录》《旅游行业志愿者服务活动记录》指定专人,坚持记录,并妥善保管。 3、完善监控探头提示标识,游客中心配备轮椅,公布救援电话等,积极开展平安景区创建活动。环境保持整洁、有序、优美,便民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座椅等)完备,功能良好。室内外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无吸烟现象。 4、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景区内餐厅整洁、厨房干净整洁符合要求;无浪费现象,有“文明餐桌”提示牌和“节俭养德”公益宣传画;经营合法,证照齐全。 责任科室:规划发展科牵头,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配合 有关要求:规划发展科负责抽查各区县A级景区创城落实情况;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按要求落实辖区内A级景区创城工作。 (五)文明旅游志愿引导行动 1、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科室:办公室 有关要求:办公室负责组织全体党员开展系列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2、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在全市各旅游景区及交通枢纽设立旅游志愿者服务站,选拔旅游服务志愿者,佩戴志愿者绶带上岗,重点做好暑期和重要节假日文明出游的宣传和劝导工作。组织文明旅游劝导员深入各旅游景区开展志愿引导行动。 责任科室:监督管理科牵头,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配合 有关要求:监督管理科负责组织旅游志愿服务队、文明旅游劝导员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景区做好旅游志愿者服务站工作。 (六)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1、各旅行社要进一步规范经营,切实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要将文明旅游相关内容纳入导游词、合同文本,作为旅行社的告知内容予以明确。要求导游、领队增强责任心,认真执行“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强化文明旅游的宣传引导,把好“组团关”,并在旅游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提醒和制止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严格履行旅游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严禁零负团费经营。要在企业内部设立服务质量监督员,建立导游、领队诚信档案,对旅游团队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科室:监督管理科牵头,行业培训科配合 有关要求:监督管理科和行业培训科按照上述内容和要求抓好落实。 2、各旅游景区要以A级旅游景区等级标准规范并提升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管理水平和文明优质服务水平。要加大温馨提示力度,设立文明监督岗和宣传牌,将文明旅游内容纳入讲解词并对讲解词进行规范和修改,剔除封建迷信、格调低下、庸俗有害内容。景区所有收费项目及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杜绝欺诈、强行导购、围追游售等不良现象发生。进一步美化景区游览环境,确保景区内干净整洁,营造良好的游览环境。 责任科室:规划发展科 有关要求:规划发展科按照上述内容抓好贯彻落实。 3、各星级饭店要严格执行星级标准,不断完善和更新饭店各种公共指示标识系统,加强对饭店各种服务用品的消毒保洁工作,建立食品索证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完善安全监控设施,加强安全值班。要有针对性地抓好岗位培训,加强专业技能培养,练好基本功,展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并针对不同服务对象,提高个性化、人性化服务水平。 责任科室:监督管理科 有关要求:监督管理科按照以上内容抓好落实。 (七)网络文明工作 1、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线上线下互动,推动与当地媒体融合互动。 责任科室:旅游数据中心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 有关要求:有网络文明传播队伍人员3—5名,经常性参加文明办组织的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每月至少上报精神文明信息3条,配合日照文明网、文明日照手机客户端开展网络文明宣传。 2、加大不文明旅游行为曝光力度。 责任科室:市场开发科、旅游数据中心 有关要求:通过专题专栏,在市主流新闻媒体对不文明旅游行为和典型事例进行曝光和批评,强化社会监督;在日照旅游政务网设立“红黑榜”,对违规企业和不文明旅游行为予以曝光。 三、工作机制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成立创城及文明旅游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一组织实施创城及文明旅游常态化工作。 (一)工作机制 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组织旅游企业创城及文明旅游常态化工作全面检查。 (二)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业工作组,负责全市旅游企业创城及文明旅游日常工作。 1、综合协调组 组长:杨家坤 成员:办公室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拟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及时分解创建工作任务;协调处理创城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做好各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常态检查组 第一检查组: 组长:张荣英 成员:规划发展科成员及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 职责:检查全市A级景区创城及文明旅游落实情况。 第二检查组: 组长:禚磊 成员:监督管理科成员及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 职责:检查全市旅行社、星级饭店创城及文明旅游落实情况。 3、文明旅游宣传组 组长:赵志超 成员:市场开发科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设立文明旅游专栏;制作图文并茂的文明旅游宣传内容;刊播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和相关内容。 4、网络文明组 组长:刘庆仁 成员:旅游数据中心全体成员 职责:按照市文明传播新媒体联盟要求,做好网络文明相关工作;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要求,做好“身边好人”推荐、网络文明传播等工作。 5、文明旅游培训组 组长:杨家坤 成员:行业培训科全体成员 职责:将“文明旅游”纳入日常培训和年度培训,提高旅行社及导游的文明旅游宣传、服务和引导责任意识。 6、志愿服务组 组长:禚磊 成员:监督管理科全体成员 职责:按照市文明办要求,做好日照志愿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日常工作;组织旅游志愿服务队、文明旅游劝导员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四、工作要求 各级旅游部门和全市旅游行业要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在继续做好创城及文明旅游各项常态化基础性工作的基础上,强化问题意识,瞄准不足抓整改,做到问题不遗漏,整改不停顿,劲头不松懈,确保创城常态化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明确分工。各旅游企业要按照工作任务,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完善,做到不缺项、不漏项,并把创城常态化工作融入到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 二要属地管理。各区县旅游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企业创城工作指导检查,及时上报反馈指导检查相关信息。 三要指导到位。各级旅游部门要根据创城常态化工作重点要求,做好旅游企业创城工作指导检查和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 2017 年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方案 2017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胜之年,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普及文明餐桌知识,大力弘扬勤俭节约、培育节约粮食、尊重劳动的观念,倡导节约用餐行为,继续深化我市文明餐桌行动,营造“文明消费、节约惜福”的良好社会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建立文明餐桌行动长效机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标准备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推动形成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创建治理检查,大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文明餐桌宣传画、设置文明餐桌提示牌、餐饮企业LED显示屏播放文明餐桌宣传标语等形式。使“吃多少点多少、吃不了就打包”,“厉行勤俭节约、拒绝铺张浪费”的观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参与文明餐桌,人人监督文明餐桌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引导,文明用餐。要把“点菜要科学,健康还节约”“不剩饭、不剩菜”作为文明餐桌行动的最基本要求,坚持从具体细节抓起,采取简便易行的做法深入浅出地引导人们理性消费、安全消费、文明消费。 1.引导餐饮企业科学合理配餐。企业从业人员,在客人点菜时,服务人员要礼貌引导,吃多少点多少。温馨提示、主动引导,使消费者转变饮食观念,促进节俭为时尚、消费重健康的良好用餐习惯。 2.推行“中餐西吃”的分菜夹。对全市大中型餐馆倡导一盘一夹,服务人员引导就餐者将共用的桌菜,按各自所需用分菜夹菜食用。 3.推行就餐“节俭褒奖卡”制度。倡导餐饮企业,对主动为顾客将剩饭剩菜打包的服务员给予奖励;结账时吧台对将剩菜剩饭打包带走的顾客主动赠送“节俭惜福光荣卡”。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引导阶段(2017年5月31日前)。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工作实际,通过在日常检查督促和召开由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文明餐桌行动动员会、免费发放文明餐桌提示牌(宣传画)等形式引导餐饮服务企业积极推行文明餐桌行动。结合创建检查、日常监督检查,采取边检查边发放文明餐桌宣传材料,达到场所有宣传画、餐桌有提示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1日至9月30日)。要以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继续巩固文明餐桌行动成果。同时拓宽领域,加强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把文明餐桌工作向各旅游景区和车站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小餐馆延伸,以旅游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为抓手,组织动员小吃店、农家乐等参与文明餐桌行动;努力拓宽文明餐桌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总结阶段(2017年10月上旬)。通过总结经验,将文明餐桌行动在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普遍推广。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组织。各区县局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细化目标任务,督促辖区内餐饮服务企业积极推行文明餐桌,确保文明餐桌行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劝导监督。自律、劝导和监督三管齐下,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对全市餐饮服务企业进行检查,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诚信档案,把文明餐桌行动与餐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挂钩,并纳入诚信餐饮企业评比内容。 (三)正面激励。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创建“文明餐桌”相应的激励和监督办法,确保文明餐桌行动不流于形式,使节俭用餐、文明用餐习惯深入人心,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日照市“文明上网”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培育崇德向善的网络行为规范,弘扬网上正能量,唱响日照好声音,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上网”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充分发挥网络文化滋养育人的独特作用,培育网民遵纪守法、理性表达、文明上网、争做日照好网民,推动网络空间更加清朗、绿色、健康。 二、主要目标 通过网民媒介素养教育让“文明上网”理念在日照落地生根,通过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提高影响力,通过线上线下互动扩大活动覆盖面,通过阵地建设打造网上发声平台,一手抓管控底线,一手抓宣传引领,着力解决网络空间存在的“不文明、不理性、不负责任”等问题。具体目标如下: 1.传递“一个理念”。在网上广泛传播“文明上网”理念,引导全市广大网民自觉践行网络文明行为规范,争做日照好网民。 2.坚持“一条底线”。坚持抓好网上管控这条底线不动摇,确保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发声,绝不突破底线。 3.用好“一支队伍”。充分发挥好网评员这支核心队伍,围绕重大议题,积极发声、正面发声,引领网上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4.推出“三个一批”。培育一批好网民,打造一批网络文化精品,组织一批日照好网民网络文化活动。 三、任务分解 1.全市网信系统。强化网络管控底线,加强新媒体管理和阵地建设,开展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引导网民形成崇德向善的网络行为规范和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 (1)净化网上舆论环境。清理政治类有害信息,坚决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严肃整治低俗庸俗信息,打击“标题党”等炒作、蓄意制造舆论“热点”的行为。(市网信办牵头,各区县、各网站参与) (2)开展网民媒介素养教育。扩大互联网法规宣传覆盖面,提高广大网民的法律意识。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引导广大网民切实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网络安全。(市网信办牵头,各区县、各网站参与) (3)组织开展“网络中国节”等活动。采用寓教于乐的方式,吸引网友广泛参与互动,用鲜活的时代语言解读传统节日文化,在网络上大力体现中华文明的深厚底蕴,打造日照好网民网上精神家园。(市网信办牵头,各网站参与) (4)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建立网评员奖惩机制,调动网评员积极性,广泛传递正能量,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市网信办牵头,各区县、各部门单位参与) (5)组建“日照新媒体联盟”。建立起协调统一、资源共享、互动交流的新媒体交流平台,聚合各类新媒体抱团发声,构建日照网信“微距阵”。组织开展“全市十佳微信公众号”评选、“新媒体看日照”等活动。(市网信办牵头,各新媒体参与) (6)建设“日照市全媒体辟谣平台”。开设谣言举报、辟谣发布和宣传教育三大功能,集中发布权威信息澄清谣言、引导舆论,帮助公众了解网络谣言特征和传播规律,提高甄别辨识虚假信息的能力。(市网信办牵头,相关网站参与) 2.市直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文明上网”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效应和凝聚共识、争夺人心的作用。 (1)公安系统。严厉查处违反网络法律法规的行为,严厉打击网络违法活动,以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网民,切实维护好良好网络空间秩序。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开展网络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市公安局牵头) (2)教育系统。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文明上网 绿色上网”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从自身做起,树立良好上网习惯,增强文明上网意识,不迷恋、不依赖,有节制上网,自觉远离网吧,抵制各种不良网络文化。(市教育局牵头) (3)金融系统。向广大网民积极宣传解读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及时澄清金融谣言,提高网民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市金融办牵头) (4)交通系统。利用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工具资源,做好文明上网宣传工作。通过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等,广泛宣传文明上网,营造文明上网良好氛围。(市交通局牵头,有关单位和企业积极配合) (5)群团系统。发挥好组织优势和动员优势,开展好广大工人、青年、妇女文明上网活动,传播网络正能量。组织开展好“网聚职工正能量 争做日照好网民”主题活动、“青春喜迎十九大 共筑网络强国梦”主题活动和“巾帼心向党·喜迎十九大”等主题活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 (6)国有企业系统。面向从业人员开展文明上网活动,培育一批“国企好网民”,在网上积极宣传国企改革的新成就、推进自主创新的新突破、履行社会责任的新实践。(市国资委牵头,市国有企业参与) (7)驻日高校系统。在我市各高校大学生中开展“青年之声·榜样的力量”线上线下正能量寻访活动,利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大学生努力成长成才,成为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人。鼓励师生创作以“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市高校工委、各相关网站负责) 3.市重点新闻网站。强化网络阵地建设,以网上互动平台为枢纽,协调联动线上线下各类组织和群体,共同推进文明上网工作。 (1)做好“文明上网”活动宣传。各网站要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文明上网”专题专栏,积极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各网站要根据自身特点,精心设置议题,发挥相关优势,分别策划制作“文明上网”相关活动专题。 (2)打造文明上网互动传播矩阵。加强与网民的沟通互动,开展网上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邀请广大网民畅谈文明上网体会,讲述亲身经历的文明上网故事。推出一批网评文章、好网民优秀故事,进一步扩大“文明上网”理念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网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网站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该项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本单位工作要点和重大宣传议题,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确职责、保障力量,加强统筹管理,明确实施步骤,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各级网信部门要协调属地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本地各系统各领域文明上网活动。各网站要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方案各项任务,形成整体合力。 3.加大宣传引导。各区县、各网站要组织积极发动、各展所长,充分利用各类互联网新技术、新手段、新平台,配合打造文明上网互动传播矩阵,切实增强宣传引导效果。 全市移风易俗工作推进方案 为有效解决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盲目攀比,少数地区乱埋乱葬,违规土葬、骨灰装棺再葬现象严重等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市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市级领导重大专项“移风易俗”工作小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推进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群众主体、正面引导、部门协同,力争到2017年底前,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俭办新风尚基本形成,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全面实施,乱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平均火化率达到或接近100%。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公益性公墓覆盖全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社区),土葬、骨灰装棺再葬问题彻底根绝,力争全市平均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以上,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根治,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农村特点,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系列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入脑入心。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活动为载体,采用文化长廊、遵德守礼提示牌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广大农民在耳濡目染中加深理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民间文化、地方戏曲、乡间小调、农村广场文化、网络文化作品中,融入到黑陶、农民画、剪纸等文化表现形式里,在喜闻乐见、易记易行的生活娱乐中,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实施勤俭节约经典教育宣传计划,挖掘和宣传中华哲理格言、民间典故俗语中包含的节俭养德之道,使人们在传统美德的熏陶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2.健全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发挥村民自治、民主协商的作用,建立完善“四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道德评议会)组织,研究制定制度章程,通过建组织、立规矩,推动移风易俗“软任务”变成“硬约束”。村居(社区)红白理事会要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善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乡贤人士组成,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办理流程、标准要求及奖惩规定,并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开展村居(社区)红白理事会骨干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对村民婚丧事宜等民间风气进行定期评议,引导群众遵守道德规范。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使移风易俗工作有章可循。 3.规范婚丧喜庆事宜标准及流程。规范农村婚丧嫁娶、婴儿满月、子女升学、乔迁新居、参军入伍、老人做寿等民风民俗类事宜,规范祭祀祭奠类和民俗文化节日类活动内容。出台并公布办理婚丧嫁娶等各类事宜时能普遍适用的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惩戒措施等,为文明操持婚丧嫁娶事宜搭建制度平台。以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为重点,从简化程序、精简内容、控制规模、压缩时间、减少扰民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有关规则、流程、标准等,为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提供文明节俭、便于执行的参照、参考依据。同时认真研究制定褒奖举措,对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中自觉践行移风易俗,严格按规则、标准办事的农民个体和群体等给予褒奖。 4.加强移风易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殡葬设施建设,编制“十三五”城乡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地宫建设数量和规模。制定建设规范,明确土地性质、墓穴规格、墓位面积、墓碑大小等要素标准。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建成且符合规范的予以奖补。加强殡礼场所建设,村居(社区)结合实际,充分利用闲置房屋为群众办丧事提供场所,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可以单独或联合其他村居(社区)建设一定规模的告别大厅,配齐冰棺、显示屏等设施。积极整合资源,引导农民群众充分利用现有的文化景区、文化馆(村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好人馆、道德讲堂、学校、礼堂、农民文化乐园、文化广场等办理红白事宜。 5. 开展旧俗陋习专项整治。倡导婚事新办,破除婚丧喜事活动中各类低俗陋习,杜绝讲奢华、互攀比、爱招摇等现象。提倡集体婚礼、植树婚礼、慈善婚礼、爱心婚礼等现代文明婚礼仪式,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婚姻观,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引领婚俗新风尚。大力推广和规范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将传统婚礼的核心内容融入颁证礼仪,增强婚姻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引导新人树立“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婚俗新风。规范婚庆典礼和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引导和监管婚庆公司,严厉查处婚丧活动中低俗表演等行为,坚决抵制婚礼低俗化、丧礼娱乐化。严格殡葬执法,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依法依规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加大丧葬市场管理力度,全面取缔棺木、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大型墓碑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打击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对在婚丧嫁娶中顶风而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予以坚决制止,做好批评教育和引导转化工作;对屡教不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予以曝光并严肃查处。 6.规范殡葬管理服务。完善遗体火化率通报制度,对火化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推动各县(区)委、政府将遗体火化率列入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考核范畴。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及时提标、扩面、增项,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激励政策,对遗体火化后,在规定区域内采取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可降解容器(骨灰盒)葬、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处理骨灰的城乡居民给予奖励或补助。组织开展海葬服务。 7.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引领示范制度。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纪律规定。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范围和规模,以身作则引领社会风尚,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切实做到带头宣传和落实上级关于移风易俗的政策及各项要求;带头支持红白理事会开展工作;带头简化丧事办理流程,缩减丧事办理时间;带头劝阻近亲属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过程中,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严禁组织或参与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严禁借机敛财或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严禁利用职务影响为婚丧嫁娶事宜进行服务。严格落实申报备案制度。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应按规定事前(后)主动向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或本单位党委(党组)申报备案。对违反规定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工作保障 8.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工作总体安排。要依托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为移风易俗提供组织保障,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9.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县(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全面履行责任,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通过召开动员会、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10.强化监督管理。各区县、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移风易俗创建活动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要将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纳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考核指标,纳入党员教育管理。市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全市工作情况,特别是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制定和公示情况、旧俗陋习整治情况等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查暗访和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调查结果通过文件、政务微博公开发布,并向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通报。
作者: 来源: 日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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