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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时事快讯


老板们注意啦!年报6月30日截止(2017年06月15日)


  6月12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凡是2016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应于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主动报送2016年度年报,不按时年报,将依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面临信用受损、贷款受限、银行账户用不了等问题。 
  据悉,年报公示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自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公示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根据市工商局的年报公示情况通报,截至6月12日,全市已有406 74户企业、123685户个体工商户和492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并公示了2016年度年报信息,年报公示率分别为 8 4 . 1 3 % 、97.12%和96.12%,分别位列全省第1位、第4位和第4位,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一定要及时、准确填报2016年度年报。不按时年报,将依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形成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国公示,企业会因为信用受损,在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生产经营许可等方面遇阻,影响经营发展。
  据介绍,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满3年未按规定进行年报公示,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会被工商部门列入重点监督管理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据悉,市场主体年报实行网上报送,报送时要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或在日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按提示填写、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如不方便,也可采取纸质报告方式,直接到当地工商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
  年报结束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一定比例对公示内容进行抽查,对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作者: 来源: 日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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