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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快讯|
日照决定对幼儿园收费进行调整规范,现征求公众意见!(2017年07月13日)
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5〕81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规范。 近日,日照市物价局会同日照市教育局、日照市财政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日照市物价局 日照市教育局 日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增强政策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策的科学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在2017年7月19日前,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方式为: 以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泰安路33号供水大厦1808房间(邮编:276826),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rzwjjsf@163.com 。 日照市物价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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